中原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
资助〔2023〕9号
关于开展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实现“精准资助”的工作目标,切实保证我校各类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即日起请各学院根据《中原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开展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在校的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日程安排
1.6月19日-9月20日各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9月21日-9月28日各学院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2023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信息。
3.9月29日-9月30日各学院建立本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中原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中原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原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评分表》纸质档各一份,《中原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电子档一份。
三、工作要求
1.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学院须重点关注中央下发的重点保障人群学生,并结合所核实的学生实际经济情况进行相应认定。本次下发的重点保障人群学生名单(附件)为截至2023年6月上级下发的名单,为方便各学院开展工作,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时下发重点保障人群学生最新名单。
2.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网页的链接于报送纸质名单之前通过工作邮件报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琰。
3.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原则上应与学院今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人数相匹配且具体名单不得与2022年出现大幅度变化,出现轮流坐庄现象。
4.各学院在报送《中原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原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评分表》时,一名学生的两种表格应放在一起、在表格右上角标清该生在《中原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中的序号,并按照序号排序。
附件: 重点保障人群学生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6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高校助学贷款申请学生名单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启动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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