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实验中心药品管理制度
1.依据教学任务要求,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等。
2.各药品应建立账目,专人管理,定期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3.药品试剂应分类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标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易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4.剧毒药品应锁至保险柜,配置的钥匙由两人同时管理,两个人同时开柜才能取出药品。
5.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6.购买试剂由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出借或馈送药品试剂,本中心或外单位互借时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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