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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及择优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5 作者: 点击:[]

关于评选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及择优生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生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典型和示范引领作用,培养我校学生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的高尚品质,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参照中原工学院《学生手册》的具体要求,现就2014年我校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评选本年我校本专科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按本年度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河南省优秀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3%、研究生评选比例为5%,中原工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为7%,中原工学院择优生评选比例为20%(评选指标分配参照附件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分配指标评选,不得超额。
二、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组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人名单,并通过各学院学生工作博客等渠道进行公示。无疑义后,经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学生处审批。
2.对在2013-2014学年受学院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处分的毕业生实施一票否决,取消其评优资格。在优秀毕业生表彰文件下发之前出现违纪行为的予以取消荣誉称号。请各学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3.各学院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中原工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4)的个人信息栏,同时对审批表的主要事迹栏以第三人称统一为毕业生填写(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并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排版统一整齐(如手工填写须字迹工整),各项内容不空缺。
4.各学院要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择优生推荐名单》(须加盖学院公章并附党总支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表式见附件3、5)。各项材料(其中附件2、4一式两份)请于2014年3月3日(周一)下午14:30前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同时请将填好的附件3、附件5、附件6(电子档)发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OA中。(备注:因时间较紧,省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和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3月3日下午14:30务必交齐,其他材料3月7日上午11:00上交)
 
附件1:2014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参照表
附件2: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3:2014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
附件4:中原工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5:2014年中原工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
附件6:2014年中原工学院择优生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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